2016年10月7日 星期五

「意象」還是「現象」?

──談美文、雜文「篇名」的不同取向


「散文」作為文類的一種,內容包羅萬象。余光中分為「美文」與「雜文」,簡單明瞭,頗容易理解:

所謂美文(belleslettres),是指不帶實用目的專供直覺觀賞的作品。反之,帶有實用目的之寫作,例如新聞、公文、論述之類,或可籠統稱為雜文。美文重感性,長於抒情,由作家來寫。雜文重知性,長於達意,凡知識份子都可以執筆。不過兩者並非截然可分,因為雜文寫好了,可以當美文來欣賞,而美文也往往為實用目的而作。(〈美文與雜文〉)
觀察美文與雜文,除了美文具較高的藝術性、雜文重視社會脈動的分別,在為篇章命名時,也顯示兩種文類不同的取向。

先說美文。美文一般來說注重意味深長、含蓄不露,常有意象式的命名方式,如朱自清〈背影〉,用背影的形象來表達父愛,如果光看「背影」兩個字而不看內文,實在看不出作者葫蘆裡面賣什麼藥。又如徐國能〈第九味〉,在酸甜苦辣鹹澀腥沖八味之外,第九味又是什麼?唯有讀完全文,才能領略物換星移之後的人生滋味。即使是論說性質比較強的作品,如余光中〈開卷如開芝麻門〉,篇名不道一個「書」字,以芝麻開門的故事來比擬閱讀諸般好處。這些美文的命名常常以此喻彼,意在言外,不說透、不說破,希望以有限的字數刺激讀者想像。

雜文篇名的走向與美文不同,講究一語中的、清楚明白。雜文在篇名上不似美文經營「意象」,而希望與社會對話,指出「現象」。魯迅雜文〈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〉、〈論「他媽的!」〉、〈對於批評家的希望〉,可從篇名知道作者篇章討論的重心。楊照談台灣政治認同的問題,提出的解藥是「學習去愛和自己不一樣的人」,篇名一如解藥,延續了魯迅的命名習慣。但最近網路專欄中的雜文,已經開始越變越長:

《商業週刊》:
準博士生嘆:唸書半輩子,被爸媽嫌「不如考上公務員」(鍾子偉)
「有些品牌就像家裡的老婆,非常重要但少了點魅力...」讓品牌受人喜歡的8大訣竅(御姊愛)
台灣師生被「正確答案」掐死,長大之後「理盲濫情」一點都不奇怪(謝宇程)
「我曾想過,就離開算了...」一個工程師的痛哭告白:一份薪水養老婆和2個孩子,愛實在太沉重了(郭彥麟)

新的篇名把亮點、結論、重點一次說透,毫不保留,務求短時間內提供大量資訊、抓住讀者目光,橫躺下來動輒20個字,一行還說不盡、寫不完。這樣的演變,離言簡意賅越來越遠。但我無法證明的是,是否新式篇名在網路時代裡點閱率比較高?

新式篇名也有功力高下之別。要凸顯哪句「對話」?要濃縮哪個觀點?力道是否足夠?能不能吸引讀者?其中大有學問。只是篇名越來越長,是一件好事嗎?到底是編輯濃縮不出漂亮篇名,還是網路時代就得一次塞很多資訊給讀者才會吸睛?


我認為,篇名仍該具有言簡意賅的特性。能不能夠提煉出警策、精鍊的篇名,考驗作者歸納能力與文字功底。要加長,也得穠纖合度,讓人挑不出冗言贅字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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